5月14日,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石学鹏政委在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三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提醒谨防诈骗陷阱。
济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2017年1月,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接群众报警称,二十余名投资者自2016年10月开始,在山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户进行二手车众筹,后于2016年11月发现众筹款项无法兑现。经查,该公司并无实际车辆买卖业务,虚构众筹事实进行集资诈骗,涉及人员较多,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2017年2月,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经缜密侦查,将涉案的 6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目前,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青岛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7月,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接李沧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案件线索称:青岛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宣传和销售未经批准的金融类理财产品的行为。经查,该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利用中老年人对投资理财风险防范意识较差的特点,通过感情沟通、亲情关怀以及对投资项目安全性夸大宣传,以预付养老床位费、参与养老院养老和艺术品理财项目的方式,吸引中老年群体购买理财产品,提供年利率10%-14.5%的利息。自公司成立以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7000余万元。2017年7月,李沧分局成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泰安某财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7月,泰安新泰市公安局对某财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2015年8月份以来,该公司利用网络平台,以高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吸收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200余万元,参与投资群众10余人。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粱某凯被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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