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机构介绍 | 通知通告 | 新闻动态 | 科技创业 | 金融服务 | 政策法规 | 专家团队 | 会员查询 | 联系我们
机构介绍
 委员会简介
 委员会章程
 智库创建单位简介
 智库共建单位证明
 组织机构
联系我们
电话: 010-5339269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3号楼112室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杨涛:明确金融系统让利的基本逻辑
7月4日,由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与京东数科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如何落实金融系统对企业合理让利政策”闭门研讨会在线举办。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杨涛在会上表示,可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使这些企业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现金流管理,运转更加顺畅。

  7月4日,由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与京东数科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如何落实金融系统对企业合理让利政策”闭门研讨会在线举办。此次会议围绕“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的相关政策如何落到实处、金融机构面临哪些挑战、金融科技公司如何赋能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杨涛在会上表示,可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使这些企业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现金流管理,运转更加顺畅。

  以下为发言全文:

  杨涛:在本次会议中,各方专家从不同主体的视角、从宏观与微观视角、从整体让利行为以及具体政策的视角都进行了分享,我觉得讨论得非常深入。归根到底,我个人的体会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在进一步推动落实让利政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先把最重要的基本思路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先梳理清楚。其中,相关概念的边界和重点方向还有不少地方值得进一步探讨。另外一方面,让利过程中完全可以更有效地发挥金融科技的作用。

  就第一方面来看,我自己觉得就金融业对实体经济让利的问题来说,归根结底我们需要进一步厘清:为何让利?谁让利?怎么让利?让多少?给谁让?让多久?

  第一个问题是为何让?一项政策行为也好,一项改革也好,都需要明确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或者最终目标是什么。如果让利行为的目的是在短期内更好地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活下来,那么它的阶段性目标和评价标准可能是一套特定的模式。如果短期诉求之外,更多地是借这个时机倒逼金融体系进一步推动改革,同时使金融业未来与实体企业之间形成更加长远健康的发展关系,那么这又是一种政策目标。如果纯粹基于政治目标为实体经济让利,那么银行需要权衡让多少利,来避免整个行业形象恶化,这又是一种目标。所以,我觉得一方面我们需要进一步学习、理解和落实中央推动这项改革的目标,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探讨相关思路。

  第二个问题是谁来让利。这个问题涉及到基于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的信用,间接通过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转移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涉及到现有金融体系框架内,除银行业以外的其它各类金融机构;还涉及到其他负责支付清算和风险管理的诸多机构。究竟谁来让?我觉得不仅要关注银行业,而且要梳理一下承担让利行为的最终主体,否则最终的责任承担者仍然比较混乱。以当前央行推动的诸多政策性金融政策工具为例,商业性机构间接地承担了政策性金融的功能,但是从最终的让利者来说,实际上还是央行信用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比较核心,就是怎么让?怎么让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多多少少都跟能够实现让利的具体行为息息相关,其中还涉及“让多少”的评估问题。现在提出来让利1.5万亿给社会公众比较震撼、直观的感觉,但对于具体怎么让,不同的主体让多少,直接让利还是间接让利等问题,在具体的政策落实当中就不能简单地保持一个模糊的定位,当然非常清晰地明确这些问题的答案也很难。我觉得政策分解时应该给大家更清晰的思路。

  第四个问题是给谁让?现在当我们谈到给谁让的时候,大家默认是小微企业,因为他们一直面临所谓两难的问题,但是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这个问题涉及大企业、中型企业、小企业和不同产业的企业等各方各面。此外,小微企业自身的差异也很大,有些中小微企业属于高科技企业,需要科技金融类的支持,他们不一定能够在短期内解决很多就业问题。有些小微企业看起来生产率相对比较低,但是,一方面他们确实受到疫情的冲击和影响比较大,另一方面他们在解决劳动密集型就业方面能发挥很大作用。要真正使让利政策最终落地,对我们支持的主体发挥切实作用,那么在“给谁让”这个问题上还需要跟现有各类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或者市场化机制引导政策有效结合起来。

  最后一个问题是让多久?让利政策究竟是短期政策,还是中长期政策?如果它只是短期政策,那么各方大致分解目标和承担责任就可以有个交代了,而且在现实当中也会产生一些作用。但是,如果基于中长期考虑,那么让利政策涉及的问题就更多了。无论是资本约束、资金价格、信贷交易的定价权、议价权,还是基于中长期建立更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问题,都是绕不开的。

  我想说的第二方面是,金融科技确实能够在让利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金融科技解决的就是业务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我认为金融科技能解决的矛盾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更加直接地运用科技手段和模式解决融资当中的难题。另一方面是解决融资之外的难题。

  谈到融资方面的难题,在现有的情况下,金融业、银行业(尤其是中小银行)面临的压力会越来越突出。要想努力有效地利用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服务小微的同时严监管、防风险。一方面技术本身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不仅仅是技术。金融技术手段运用到业务模式中,能够使商业模式发生深刻的转变,进而对相关规则逐渐产生影响。在极端的情况下,一些算法规则会替代原来的某些规则特征,所以,金融技术未来影响的不仅仅是技术本身,而且可能对制度规则和模式产生更深远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短期内可能需要对政策目标的优先次序进行安排。任何满足政策性目标、业务创新目标和发展目标的措施,肯定要提高风险容忍度。如果短期内的优先次序是让更多企业活下来,那么监管层面必然要做更多权衡,比如科技企业与银行合作时是不是需要进行新的探索?是不是可以争取在监管方面做一些优先探索。我觉得这些是利用金融科技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时始终绕不开的问题。

  金融科技可以做的另外一方面,实际上在融资之外。虽然小微企业融资的国际比较在口径上还需要进一步商榷和斟酌,但近期很多研究也显示了我国中小企业贷款的总体占比在全球处于较高水平。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考虑的是除了给小微企业融资加杠杆之外,还可以更好地优化信贷结构和质量。有鉴于此,金融也可以做很多事情。从小微企业的供给层面来看,除了支持企业融资之外,支付清算和风险管理产品等现在看起来也是重中之重。风险管理产品涉及到保险和担保等产品。如果这些产品能做好,融资产品反而很容易跟上并进行匹配。数字化金融科技的手段无论在支付清算还是在风险管理方面都可以做很多事情,完全可以跟融资层面的数字化改革匹配起来。

  与此同时,小微金融或者中小企业需求层面同样可以做大量事情。目前我们看到供给层面的融资加杠杆越来越多,但是真正需要这些资金的小微企业拿到资金后是否能够有效地用它们来提升自己的生产率并实现可持续运营,看起来是很难的。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外部条件和产业环境;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自身缺乏有效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由此,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为小微企业进行数字化赋能,提升他们的管理能力、人才能力,以及对产业和市场的把握能力。我觉得从长远来看,此时反而能够从需求端解决现在面临的困境,否则给这些企业再多的钱,要么是用来发工资,给社会做贡献;要么是把钱拿去做更安全的房地产。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小微金融的需求端现在变成的主要的制约环节之一,完全可以利用金融科技为小微企业更好地赋能。

  还有,从“土壤”要素来看,小微金融的融资问题涉及征信体系、中介与标准体系,涉及银行对小微的支持,涉及到票据类、仓单类、融资类的大量产品,最后遇到的问题往往是缺乏第三方有效评估和衡量标准。如果能做好这件事,金融机构自然而然能够匹配相应的产品。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问题值得考虑,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更好地解决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难题。中小微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相对弱势,其原因在于交易对手方是相对强势的垄断企业或者公共部门。有的中小微企业收账难是因为所处行业本身的账期特别长,如餐饮行业。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完全可以考虑用新技术匹配未来的规则变化来缓解它。例如,以前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拖欠,但是只强调了欠钱还债,而且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是否可以借鉴美国的《准时付款法》?与此同时,是否可以利用分布式技术等加强这个领域的算法约束?总体上看,我们完全可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使这些企业更有效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现金流管理,运转更加顺畅。

中国科技金融税收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0/7/6    【关闭此页
共建单位

中国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科技金融时报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    全国高校PPP教育联盟    深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中国新金融创新研究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国家科技金融财税创新研究院  All right reserv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3号楼112室、    联系电话:010-53392692